我们所知道的互联网已有近30年的历史了。当然,网络比30年前要复杂一些,而且连接起来也要错综复杂,但是今天的现代狂野西部不亚于90年代(尽管您可能需要深入研究暗网来体验真正的枪械吊索)。但是,我们在网上享受的自由和匿名性一直受到政府和企业的严格审查.
当前,互联网的许多问题的核心是上述匿名性。 《第一修正案》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自由,但它与互联网似乎轻松创建的明显灰色法律领域直接冲突。.
从表面上看,在线言论自由似乎很简单。 《第一修正案》中的措词似乎很简单,涵盖了以下主题:
“国会不得制定任何有关宗教信仰的法律,或禁止其自由行使的法律;或剥夺言论自由或新闻自由;或人民和平集会的权利,并向政府请愿以纠正申诉。”
我们以惊人的规律性在互联网上看到了所有这些自由。各种宗教网站比比皆是;人们几乎可以说任何话,有时会鲁re地放弃;如今,报纸几乎只能靠互联网生存而生存;社交媒体网站和在线论坛允许任何人“聚集”;存在诸如petitions.whitehouse.gov之类的网站以简化我们依法需要向政府提出请愿的权利.
然而,互联网上发生的许多事情更具体地属于“言论自由”的广泛概念。但是,“语音”的定义在过去200年中已经扩展到现在,不仅包括书面或口头文字。行动本身可以构成言论自由。如此宽泛的定义使人们对自由和随之而来的限制的解释更加模糊,因为某些行为肯定会以侵犯他人权利的方式对他人有害.
根据USCourts.gov,《第一修正案》不涵盖:
- 意图煽动暴力或影响他人进行暴力行为的言语或行动(包括“战斗言语”)(Schenck诉美国,249 U.S. 47(1919))
- 诽谤和诽谤(New York Times Co v.Sullivan,376 U.S. 254(1964))
- 儿童色情制品(New York v.Ferber 458 U.S.747(1982))
- 淫秽材料的创作或发行(Roth诉美国,354 U.S. 476(1957))
- 烧制草稿卡作为反战抗议活动(美国诉O’Brien,391 U.S. 367(1968))
- 学生在学校报纸上针对学校行政部门的异议印刷文章(Hazelwood School District诉Kuhlmeier,484 U.S. 260(1988))
- 在学校赞助的活动中发表ob亵演讲的学生(Bethel School District#43 v.Fraser,478 U.S. 675(1986))
- 在学校赞助的活动中倡导非法吸毒的学生(Morse诉Frederick,200 U.S. 321(2007))
可以肯定的还有更多,但是请注意,言论自由的限制几乎总是针对不直接或专门涉及互联网的特定情况。对于网络而言,“煽动暴力”和“散布淫秽材料”很容易应用,尽管这两种情况在法律上仍不明确。例如,什么可以被视为“淫秽”?某人在多大程度上负责对其他人的独立行为负责,这些人以卑鄙和暴力的方式回应自己的话语?
即便如此,在线言论自由还面临其他法律问题,例如写入《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MCA)的版权法和文件共享。文件共享站点和使用它们的站点已受到越来越多的审查。特别是在美国,言论自由和文件共享的横截面在《第一修正案》的掩盖下融合在一起。文件共享者是否有权享有第一修正案的匿名性?还是版权所有者保留揭露和追捕那些非法共享其内容的人的权利?也许还有一个更大的问题:首先,这两个问题如何适合《第一修正案》的管辖范围?
对于网络上的第一修正案权利,不同群体的互联网居民有不同的关注。记者必须关注他们发表的文章以及诽谤的可能性;社交媒体用户必须担心他们在网上说或分享的内容的后果以及该材料的隐私性;内容创建者必须担心他们创建和共享的内容是否可能被视为淫秽内容;所有互联网用户都必须意识到网络中立性及其丧失的影响.
互联网自由辩论的大部分内容直接涉及到版权所有者的愿望,即寻找并起诉那些非法共享文件的人,以及围绕仇恨和暴力言论的内容,这些言论是朝着错误方向迈出了一大步。但是,互联网的范围涵盖了言论自由的所有方面,并且在许多方面扩大了《第一修正案》的范围和定义。.
在线言论自由没有您想象的那么自由
目前,《第一修正案》和互联网之间存在分歧。这似乎是违反直觉的,因为许多人认为互联网是实现真实言论自由的最后一个最大希望,但是正如Susie Cagle在其太平洋标准文章“不,您没有网上言论自由”中雄辩地指出:
“一方面,我们希望这些有围墙的花园能够保护我们免受入侵的政府间谍计划的侵害,而如果没有这样做,我们将会感到愤怒。另一方面,我们希望他们充当公共事业,政府的一员,保护我们的宪法权利。但是Twitter可以禁止任何想要的人。 Twitter没有言论自由的责任。”
实际上,由于阳光基金会的克里斯托弗·盖茨(Christopher Gates)写道,我们继续使用互联网的“围墙花园”或Twitter和Facebook等私人拥有的社交媒体网站,因此互联网只能与言论自由相抵触。盖茨在《政治纬度的颂歌》中解释说: “我们的共享对话越来越多地在私人拥有和管理的围墙花园中进行,这意味着此类对话中发生的政治活动受制于私人规则。”
问题就出在这里。是的,第一修正案在网上适用,就像在常规书面,个人,宗教和政治言论中一样。但是,互联网的主要局限性之一不在于我们可以说什么,而在于我们选择说的地方。这是否意味着当我们上网时,第一修正案就停止了吗?不必要。但是我们主要通过私人网站(而非公共网站)通过互联网进行互动,因此,第一修正案在很大程度上不受保护的“言论自由区”的影响.
取而代之的是,互联网更类似于穿越私人财产的公共高速公路。我们可以选择在高速公路上停车,但是如果这样做的话,我们将不会发现太多好处。毕竟,高速公路本身无济于事。它可以帮助我们达成目标的目的地,但是却可以提供价值.
当然,这引起了一个非常令人担忧的问题:互联网在哪里 实际 自由言论区?例如,是否有任何网站 国有 或没有美国人可以互相参与的私人规则,或者我们可以表达自己的思想,观念和信仰的地方,而不必担心被迫离开岛上的幽灵?
并不是的。那是一个问题.
就是说,第一修正案和在线言论自由涉及影响力,并以不同的方式涵盖了不同的群体.
所有互联网用户的言论自由
对于普通的互联网用户,言论自由通常涉及以下方面:
- 侵犯版权
- 在线论坛和社交媒体网站上发布的评论和材料
- “淫秽”的模糊定义
让我们分别研究每个问题,以及如何停留在第一修正案的右侧.
网上侵犯版权
这是一个没有简单答案的问题。版权侵权涉及共享和获取受版权保护的知识产权,而没有对正确的所有者进行归因或补偿。您的普通互联网用户可以通过多种方式面对此问题.
Internet上此问题的第一个例子可以追溯到1999年,当时美国唱片业协会(RIAA)起诉了流行的音乐共享应用程序Napster侵犯版权。考虑到RIAA后来也因版权侵权对200多名Napster用户提起了诉讼,此案可被视为在线侵犯版权的定义之一。.
关于该问题的一些论点认为,数字版权是违反直觉的,并且版权最初是为制造有限材料而造成的。这导致了这样一个想法,即本质上是无限的或可以是无限的数字材料的版权会禁止言论自由。可以找到《洛杉矶时报》和《电子前沿基金会》等发表的论点.
这个问题过于复杂,没有明确的定义,但法院的连续裁决确实可以肯定一件事:政府比文件共享者更有可能落在版权所有者的一边。不只是涉及的公司。其中包括使用文件共享服务的人员。但是,有趣的是,DMCA(旨在保护新的数字时代的版权持有者的法律)实际上在某种程度上抑制了其防止由于“安全港”条款而导致的版权侵权蔓延的能力。.
忠告:
为此,在文件共享和受版权保护的材料方面,言论自由受到严格限制,但是仍然存在许多灰色区域. 使用The Pirate Bay等点对点网站查找并下载最新的Steven Spielberg电影或Beyonce的最新专辑,可能会使您陷入困境。无论您是否同意数字版权的合法性,这些材料 是 受其所有者的法律保护,在大多数情况下,法律与版权持有者并存。此外,版权所有者会竭尽全力寻求并消除侵犯版权的行为,甚至直接与ISP合作寻找非法下载其材料的个人.
但是,当涉及地理锁定内容时,这些灰色区域存在。例如,使用VPN击败Netflix代理禁令并获得对不同Netflix地区的访问权限目前不是非法的。尽管它可能违反Netflix自己的使用条款,但它没有违反版权法。因此,您可以参与此类活动,以访问在您的国家/地区未出售或流式传输的许多受版权保护的资料,但您可能正在使用流式传输服务-或通过向不同地理区域销售流式传输权来赚钱的版权所有者-做的时候很不高兴.
有关: 洪流的最佳vpn,洪流合法?
社交媒体
Susan Cagle在她的文章中说得最好:您没有在线言论自由。但是,那不是 完全 真正。您确实有在线言论自由;使用私人拥有的社交媒体网站和论坛时,您只是没有言论自由.
大多数用户不会面对这种现实,因为试图吸引大量用户的社交媒体网站和在线论坛通常很难禁止人们使用其服务。但是,一旦用户从一般的言论自由到制造在线威胁,骚扰其他用户或发布淫秽材料(我们稍后再讨论),您就可以而且确实会发生这种情况。.
通常,Twitter,Facebook,Reddit等网站将做出最符合其公司利益的决定,或者由于与海报的政治倾向普遍存在分歧而做出禁止的决定。最近,Twitter删除了大量与Alt-Right相关的Twitter帐户。这些说法中有许多来自没有提出威胁,甚至没有张贴必然贬低或骚扰材料的个人,但与绝大多数民众不满的政治运动保持一致。也许是对Alt-Right的又一次打击,Reddit最近决定做同样的事情,关闭了几个 私人的 与运动有关的论坛.
在给Gizmodo的私人消息中,/ r / AltRight的前一个mod解释说:“老实说,我不确定细节。我们预计Reddit很快就会终止该订阅,因为它们通常不允许这些类型的右翼团体获得超过20,000个订阅者的权限,并且/ r / AltRight很快接近这一点。”
许多人都将Alt-Right视为种族主义的新纳粹运动,这使得Twitter和Reddit的举动受到一些人的广泛赞誉,并受到其他人的公开谴责,即使争议不大。但是,这凸显了这样一个事实,即我们用作言论自由渠道的社交媒体网站并没有义务保护我们的言论自由或言论自由第一修正案权利。尤其是Reddit,它离言论自由区很远,在这里,管理员甚至编辑了他们不喜欢的用户评论.
社交媒体网站和论坛仅允许在具有良好商业意义的范围内发表言论,如果言论威胁到他们的业务,他们将追随舆论潮流,压制某些言论以确保其商业利益并帮助防止用户逃往其他服务.
忠告:
在社交媒体网站和在线论坛上说的要小心。这些网站没有法律要求保护您的讲话,并且可以以任何理由禁止您访问,并且几乎没有任何后果-只要您不是付费客户即可。一旦您用钱交换服务,事情就会变得有些棘手,但绝不会.
在许多情况下,实际上可能需要这些站点向联邦政府或当地警察报告您的言论,特别是在骚扰和威胁的情况下。因此,不仅社交媒体和在线论坛上不存在您的免费言论权利, 通过使用这些网站,您实际上要承担更多的法律后果,而不是完全避免使用这些网站.
在社交媒体上拥有绝对言论自由的唯一方法是创建自己的网站. 遗憾的是,《宪法第一修正案》或宪法中的任何其他部分都没有保证可以授予您受众群体,因此,好运吸引人们,而不必先使用已经建立的社交媒体网站.
发布,共享和查看“淫秽材料”
这是此问题的棘手部分:对一个人而言,淫秽的事物肯定不会对每个人都淫秽。许多人对发布堕胎胎儿持重大问题,并表示反对,以此作为反对堕胎的政治言论,而其他人则认为这是传达立场的必要方法。实际上,目前在Debate.org上有一个关于这个问题的有趣辩论。这些图像肯定令人不安。但是在第一修正案的保护下公开显示和发布?
简短的答案是“不,但是很复杂”.
同样,这又回到了社交媒体平台的困境。大多数社交媒体网站会阻止各种各样的淫秽材料,但被阻止和允许的内容通常具有高度政治性。例如,当Facebook关闭一个警察枪击事件的Facebook Live视频时,许多人抱怨,但该网站删除了然后又返回了另一个警察枪击事件的视频。在第一个示例中,Facebook正在响应警察的要求。在第二种情况下,Facebook声称该删除是由于“小故障”.
大多数社交媒体网站都针对其网站过于淫秽制定了明确的规则,但并非每个社交媒体网站都有相同的定义。您在Reddit(以及几乎可以肯定的是4Chan)上发现的色情内容比在Facebook上发现的色情内容更多,但是由于法律要求,几乎所有网站都禁止使用某些色情内容.
根据康奈尔大学法律中心的说法:“很难建立淫秽的全面法律定义。”但是,有一些法律先例确实将某些类型的材料确立为淫秽。从法律上讲,淫秽是使用所谓的“米勒测试”来衡量的,米勒测试是最高法院在米勒诉加利福尼亚案之后于1973年制定的一项规则,该规则以这种方式评估某些材料是否在法律上是淫秽的:
(a)“采用现代社区标准的普通人”是否会发现该作品总体上吸引了人们的浓厚兴趣
(b)该作品是否以明显冒犯性的方式描绘或描述了适用的州法律明确规定的性行为,并且
(c)整个作品是否缺乏严肃的文学,艺术,政治或科学价值。如果州ob亵法律因此受到限制,则必要时可以通过最终独立的上诉人对宪法主张的最终审查来充分保护第一修正案的价值.
为了清楚起见,只有在满足所有这三个方面的情况下,某些东西才在法律上是淫秽的。但是您会注意到,测试本身涉及大量的主观性,使其在改变时间方面有些有用,但在与持有不同信仰的不同社区打交道时却很困难。互联网倾向于使这些社区定期发生直接冲突,这使得“淫秽”的定义更加难以捉摸.
在米勒(Miller)诉加利福尼亚(California)案之前,定义法是在罗斯(Roth)诉美国(US)案下确立的,该法宣告淫亵 不 受《第一修正案》保护,因此由各个州来决定什么是淫秽。但是,Roth v。United States失败的地方是在Commerce条款下,该条款规定,美国政府对州际贸易在州与州之间转移的物料保持合法授权.
这就是为什么有人在自己的州购买非法材料时经常违反州法律,而当他们跨州旅行以从事非法活动时却违反联邦法律的原因。从本质上讲,在线发布的在线材料跨越了国界,使谁对在线发布的淫秽材料具有管辖权有时显得有些复杂。很多时候,个人会受到联邦和州法律的审判,这意味着在线发布,共享或获取淫秽材料对于那些这样做的人来说是双重麻烦。.
这里唯一的警告与儿童色情有关。在1990年Osborne诉俄亥俄州一案中,最高法院裁定,儿童色情制品不必符合“淫秽”的定义,因为它涉及到防止对儿童的剥削。从这个意义上讲,儿童色情制品是仅有的几类表面上淫秽的材料之一,实际上并不属于“淫秽”的法律定义,其唯一目的是使其合法性完全在联邦政府的权限范围内.
忠告:
首要的, 了解您所在州的淫秽法律 和 联邦of亵的定义. 在一种状态下淫秽的事物在另一种状态下不可视为淫秽。您可能受到所在州法律的保护,或者可能面临违反法律的风险.
其次,了解您正在使用的网站上允许的内容。有些网站的规则比较宽松,有些则比较严格。在大多数情况下,网站允许用户报告可能被视为淫秽的材料,并将其留给网站来确定该材料是否被实际允许.
一般来说,淫秽行为不是《第一修正案》规定的受保护的言论自由形式,因此,当您在线发布或访问可能淫秽的材料时,您将进入一个混乱的规则和州法律混乱的丛林.
记者言论自由
对于记者而言,第一修正案明确规定了“新闻自由”。长期以来,这被认为是对新闻事业和写作的保护,包括报纸,杂志,独立记者,电视新闻,新闻摄影和其他形式的媒体。但是,在互联网时代,新闻工作者与非新闻工作者之间的界线已从根本上模糊了.
就此而言,没有比在线博客和“新媒体”泛滥的问题更大的问题了。在互联网发展之前,很容易建立谁可以被认为是“新闻工作者”,以及什么是和不被认为是“新闻”。如果您负担得起印刷品的费用,并且避免了与诽谤相关的棘手问题,那么通常认为您的组织是合法的新闻出版机构,而为您撰稿的则是记者。即使这样,在您被认为合法之前,您的组织背后也必须有新闻工作者的历史。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拥有自己的网站或在其他网站上拥有空间的个人越来越臭名昭著,发布新闻内容,但与任何更大的传统新闻组织保持一致.
这些是新的博客,还是“博客”作家,新闻工作者?十多年来,尽管许多人(大多数是传统记者)会拒绝,但对这个问题没有明确的答案。但是,在2014年,臭名昭著的第九巡回上诉法院裁定,就其第一修正案权利而言,博客作者确实被视为记者。如果是Obsidian Finance Group,LLC; Kevin D. Padrick诉Crystal Cox案,法院试图回答这个问题困扰了一段时间的许多博客作者和传统记者:博客作者被视为记者吗?有争议的事实是,被告克里斯托·考克斯(Crystal Cox)实施了诽谤行为,根据法律先例,如果该行为是由既定的记者实施的,则原告(在本例中为黑曜石财务集团)必须证明该行为是虚假的。如果无法提供证据,则原告尚未确定诽谤确实发生。 2011年,考克斯(Cox)败诉了一个低级法院的案件,因为作为博客作者,她无法证明自己的新闻证书,例如她在一家官方新闻机构工作。.
第九巡回法院的决定有效地回答了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即是否应该将博主视为具有先例设定“是”的决定的新闻工作者,并确定博主不需要与已建立的新闻机构或传统印刷机构合作或为之工作就可以证明这一点。或电视媒体.
考克斯本人并不是新闻诚信的堡垒。根据法院文件,该博客作者曾对公司进行虚假指控,并强力武装他们向她支付撤稿费。现在从事这种活动将很快得到一个标有“假新闻”的博客。但是,根据第九巡回法庭的判例,即使是发布虚假新闻的博客作者也必须获得与传统的,享有声誉的记者相同的自由新闻保护。.
那么,在线获得第一修正案权利对记者来说有什么危险呢?值得庆幸的是,这些担忧并没有真正改变.
- 记者必须关注尽可能准确地报道事实
- 记者必须致力于在可能的情况下对新闻进行更正或在必要时撤回新闻
- 记者必须避免诽谤
- 记者必须避免侵犯隐私
报告准确性
新闻的这一原则在一个世纪以来一直是正确的。就是说,有一段时间新闻业并不像一个干净的行业。黄色新闻学是一种肮脏,诽谤和“假新闻”类型的新闻学,这种新闻学在1800年代后期盛行,直到今天仍然受到保护,言论自由。记者确实可以撒谎和捏造新闻。但是,信誉是一个主要问题,尤其是在过于密集的市场中.
新闻业还忙于在远离实物印刷的世界中保持溶解性,这意味着传统新闻机构必须找到与数以百万计从事相同工作的博客作者竞争的方法,以更少的钱,更少的监督和对诚信的奉献.
忠告:
遵守事实,在可能的情况下避免发表意见,并坚守奉献精神。这将确保您停留在第一修正案的右侧. 是的,也包括博客作者. 考虑到美国人对大众媒体的信任空前低落,这种中立性显得尤为重要.
修正和缩回
美国人近来不信任记者,宁愿从其他媒体获取新闻的部分原因,与主要新闻机构不愿迅速认错有关。这不是 最大的 这是问题的一部分,因为有许多潜在问题与美国人日益增长的渴望从符合自己信仰的有根据的消息来源中获取新闻有关。但是,美国人感到不信任的部分原因在于主要新闻机构的错误报道.
魁北克大规模枪击惨案是最近发生的一个很好的例子。枪击事件发生后不久,并且在未显示全部细节之前,福克斯新闻(Fox News)不准确地在推特上发布了一条消息,称该枪击案是摩洛哥籍的。事实证明这是错误的,因为射手最终被确认为具有强烈右翼意识形态的法国加拿大人。在承受巨大压力后,尤其是直接来自加拿大总理贾斯汀·特鲁多(Justin Trudeau)的压力下,福克斯新闻(Fox News)最终删除并撤回了该推文,并发表了正式道歉.
忠告:
在可能的情况下以及事实不对时保持准确性, 承认. 从广告收入的角度来看,必须首先做到这一点很重要,但这很容易导致报告不准确。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并且将要发生),打印或发布撤回和更正的速度就一样快。在没有诽谤的情况下,没有《第一修正案》要求发布撤稿的要求,但“赢得”现代媒体的确需要保持诚实和正直的权利。.
避免诽谤和诽谤
除了要重申这一点外,关于这个话题几乎没有什么可说的:Libel是限制新闻自由和在线新闻自由的最大障碍。值得庆幸的是,尽管确实有新闻记者或新闻机构被诽谤诉讼打上标签,但您很少读到它。当它这样做时,通常会涉及到颇受瞩目的个人,但他们的感觉有些受挫.
出于各种目的和目的,报纸和新闻记者应避免像瘟疫那样的诽谤。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诽谤都不是受保护的言论自由的一种形式。问题在于被解放党的举证责任很高,从很多方面讲,这就是为什么很少有诽谤诉讼前进的原因,以及为什么这么多失败的理由。不幸的是,这就是为什么许多新闻机构也倾向于摆脱它的原因.
第一夫人梅拉尼娅·特朗普(Melania Trump)目前在以诽谤罪指控逮捕报纸时感到不安。她的法庭案件指控网上文件《诽谤的每日邮报》暗示她曾担任过陪同人员,最近被马里兰州的一名法官抛出,尽管纯粹是在程序上(法官认为该诉讼不应在马里兰州提起)。虽然《每日邮报》实际上在原始文章在线发布后仅几周就发布了撤稿,但特朗普夫人仍提起了诉讼,正确地声称报道已有谣言不是借口发表诽谤性评论。在针对马里兰州与每日邮报有关的博客作者的另一起诽谤诉讼中,特朗普的诉讼实际上是成功的.
截至2023年2月6日(星期一),特朗普夫人再次返回纽约,驳回了纽约1.5亿美元的诉讼。这次,她的目标是通过限制自己的新视野中的获利能力来证明诽谤是发生的。尽管最初的诉讼本身可能已经成功,但此诉讼成功的机会可能更大,尤其是考虑到唐纳德·特朗普当选总统和随后的总统获胜之前不可能进行这种论点.
忠告:
避免诽谤或任何诽谤的暗示。是的,很难有人在法庭上证明诽谤案,但这种诽谤很容易转移到涉及损害内容的案件中,在判处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情况下。正因为如此,著名的新闻网站都试图避免发表未经证实的谣言。即使您打印的内容从未变成有害的诽谤诉讼,您仍然必须上法庭为之辩护,这本身就可能是一笔沉重的费用,尤其对于小型博客作者或新闻网站而言.
侵犯隐私
长期以来,新闻工作者一直被指控为了获得一个好的故事而超越了隐私的界限。对于公众人物而言,通常存在一条关于是否属于私人的细线,以及是否将自己置于公众视野中的人享有与他人相同的隐私权.
绿巨人霍根(Holk Hogan)和高克(Gawker)创始人尼克·丹顿(Nick Denton)之间颇为引人注目的案子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高克(Gawker)在发布了霍根(Hogan)和他最好的朋友的妻子的性爱录像带后,将自己摆在十字准线上。漫长而颇具争议的法律斗争取决于以下事实:尽管其他媒体也 报告磁带的存在, Gawker决定将磁带实际发布在其网站上。法院和随后的上诉法官裁定,霍根的隐私确实受到了高克的侵犯,导致霍根(真实姓名特里·波列拉)获得了1.15亿美元的赔偿和2500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的判决。.
侵犯隐私通常被混淆为言论自由。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在线出版物还是其他出版物,都可以相信对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的第一修正案权利可适用于发布此类信息,尤其是在其他媒体出版物已经讨论过该信息的情况下。确实,在报道录像带的存在时,TMZ等其他媒体与《每日邮报》及其有关梅拉尼娅·特朗普的传闻出版物有着非常相似的属性。但是,其他媒体并未在潜在的诽谤和侵犯隐私之间划清界限。高克(Gawker)做到了,将自己暴露于霍根(Hogan)获胜的诉讼.
如果《每日邮报》不仅发表了关于梅拉尼娅·特朗普的传闻,而且还发表了她从事护送活动的视频和图像,那么很可能她会因侵犯隐私权而遭到起诉。根据新闻自由记者委员会的一篇文章,鉴于信息必须为:“侵犯隐私”的举证责任远低于诽谤和诽谤。
- 具有个人性并且如此亲密,以至于揭露它都会冒犯大多数有理智的人,即使这是真的
- 大多数公众都还不知道
- 不是特别有新闻价值
- 广泛传播和分布
高威凭借其领域权威和高知名度,在发布视频后向此类诉讼敞开了大门。是的,这些信息已经存在于其他高流量站点上,但是这些站点并未实际发布视频本身,从而阻止了它们进入侵犯隐私的领域。这也意味着,如果任何新闻机构都已核实梅拉尼娅·特朗普曾担任过护送人员的证据,那么坐在那条信息上并完全避免其出版可能最符合他们的最大利益。.
侵犯隐私的行为可能很广泛,并且通常侧重于涉及性的私人事务,尽管并非总是如此。虽然报复色情之类的东西往往在非常广为人知的案件中因侵犯隐私而被判入狱,但其他侵犯隐私案件却往往受到较少关注。实际上,有四种类型的侵犯隐私行为可以受到法律起诉:
- 侵入孤独
- 挪用姓名或肖像
- 公开披露私人事实
- 假光
独处和名称或相似性的入侵是非常简单的概念,并不是 经常 在线记者的关注。但是,如果您要获取随后发布的信息,则可能涉及“假冒和入侵”,因此属于“侵犯隐私权”.
但是,公开披露和虚假信息是侵犯隐私权问题的两次入侵,而侵犯隐私权常常是违反第一修正案权利的。在这两种情况下,发布信息的个人或出版物通常都是在误导性的观念中这样做的,即第一修正案可以保护此类行为。但是,具有潜在个人性和破坏性的私人事实不受言论自由的保护。信息既不是真实的,也有误导性的信息,例如涵盖这种情况的“假灯”就是这种情况.
忠告:
成功的新闻业常常涉及到震惊和惊奇。当记者发现非法事件时,他们无疑会冒着侵犯隐私的风险。但是,在举报某人私下所做的事情与将该举动暴露给全世界以破坏性方式看到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异。有时不清楚在哪里划界线,而有时甚至在自己进入公共领域之前,甚至以绝对压倒性的报道进行报道,都在玩具有隐私权的非常危险的游戏.
在她的书中 暴行:名人的私生活,媒体和法律, 法学教授苏珊·巴恩斯(Susan Barnes)探索了名人失去隐私权的方式,因为言论自由和新闻出版的幌子使这些权利受到越来越多的破坏。但是,如果霍根案揭露了任何东西,那就是发布私人信息(甚至包括名人和其他公众人物)的权利只能走得很远。而且,我们可能会越来越多地看到更多名人提起诉讼并取胜,以保护他们的隐私。当数十位名人的裸照被盗并在网上发布时,这种情况很快就发生了,随着更多的名人反击并可能获胜的情况下,这种私生活再次暴露无遗。.
对于在线记者来说,最好还是谨慎一点。是的,您可能正在使用的信息可能会带来大量点击和大量广告收入。但是,如果以高克(Gawker)的榜样为依据,那将无法弥补输掉一场昂贵的法庭战的高昂代价.
在线言论自由警告
在线活动的本质引起的问题多于答案。毕竟,《第一修正案》和《宪法》是在当时甚至还无法构思出互联网之类的时候编写的。 《第一修正案》在编写时就牢记了实际边界。尽管如此,互联网创建了一个无边界的社会,最高法院已经裁定了几起案件,这些案件巩固了个人的在线言论自由权,并且从更一般的意义上说,是有权从国内和国际上获取他人信息的权利。.
此外,由于网络的社会性质日渐丰富,在线上确实存在某些类型的演讲,这些演讲可能并且已经引起混乱和困惑。模仿和讽刺材料,尤其是来自《洋葱》的材料,有时被错误地认为已发表的讽刺材料是真实的人共享和转发。尽管有些人认为讽刺是一种微妙的出版方式,却有罪不罚,但另一些人则认为,讽刺是一种受保护的言论形式.
那么,第一修正案如何保护这两个领域: 讽刺/模仿, 和 国际交流? 在这两种情况下,互联网作为一种通讯手段的存在,都使人们一度清楚如何处理这种通讯方式。.
国际水域第一修正案
《第一修正案》之所以美观,部分原因在于其语言简洁。通过避免可能限制其理解的特定单词或短语,第一修正案允许在变化的时代中轻松定义和重新定义,而不会抑制单词的本质和精神。在分析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在国际连接的网络空间中的工作方式时,这一点从未如此明显。.
确实,许多使用Internet的人越来越多地这样做以与海外同龄人联系。这是通过在美国境外托管的网站上交流和共享信息来实现的,同时还允许国际公民制作和利用在美国境内托管的网站.
但是,《第一修正案》是否仍在保护美国公民,例如在英国或德国网站上发表评论的美国公民?在美国网站上发布或共享信息时,瑞典或日本公民是否受到美国第一修正案的保护??
答案在于对自1700年代后期以来的第一修正案的解释。在他为威廉和玛丽法学院撰写的2010年文章中, 地域性和第一修正案:在我们边界之外的言论自由, 蒂莫西·齐克(Timothy Zick)写道,根据解释,实际上存在三项第一修正案:“领土内,领土和域外”(第1545页).
Zick在他的文章中特别着眼于从国际角度来看最适用于在线信息流的两个方面:领土第一修正案,它是对言论自由在与美国边境接触时的解释(真实的和想象的),以及《第一修正案》的域外性质,探讨了《第一修正案》如何影响在海外共享信息的美国公民和一般国际公民.
齐克对主题的学术分析,涵盖域外和领土自由言论,可以通过他在文章的早期对该问题的总结得到最好的理解:
如前所述,由于最近的政治和司法判决,《第一修正案》的地域肯定减少了。这种趋势可能会持续下去。随着决策者继续认识到,美国人的信息,商业,教育,文化和艺术兴趣并没有止步于水边,《第一修正案》将继续变得更加国际化。对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和结社担保的政治和司法解释将包含并促进信息的跨境流动。尽管领土治理仍然完整无缺,而且只要有州就可能实行。各国政府控制跨境信息流的能力可能也将继续下降。在全球化和数字化时代,最重要的《第一修正案》问题可能与《第一修正案》的域外领域有关。就其在美国境外的影响而言,第一修正案也可能在这个领域变得更加国际化。但是,美国显然不能单方面将《第一修正案》的规范和原则出口到国外。此外,法院可能仍会犹豫,是否将《第一修正案》的担保范围扩大到美国境外。确实,宪法,外交,理论和其他障碍进一步扩大了域外第一修正案。但是,这些并非无法克服。域外第一修正案的轮廓仍在发展中,并且有进一步扩大的途径。当然,域外性可能在多个方向上起作用。法律,社会和政治力量可能会将外国言论制度带到美国海岸。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第一修正案还必须与其他言语制度竞争并可能受到其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也可能成为国际主义者。问题在于,第一修正案是否会因此失去其排他性和特殊的领土内范围,”(第1549-1550页).
简而言之,齐克认为,言论自由的第一修正案权利既保护了美国公民,也保护了国际公民,无论信息流向何方。正如Zick在文章的开头所述,美国政策长期以来一直认为《第一修正案》是一项不可剥夺的权利,不仅对美国公民而言,而且对所有人而言。这项政策有时被表达为达到目的的一种手段,这样美国就可以自由表达言论,并允许其他人自由访问美国内部产生的信息,以帮助进一步巩固那些长期以来的信念。.
就是说,当Zick深入研究细节时,他得出了一些有趣的结论。一个是美国公民确实有权获得外国思想和信仰,尽管政府也保留拒绝让希望分享这些信仰的外国人入境的权利。这些看似不一致的定义都是在1972年同一起案件Kleindienst诉Mandel案的判决中定义的。将该判决适用于今天,我们可以假定第一修正案保护在线用户访问来自美国网站和外国网站的信息的权利,但它并不保护希望通过美国向美国公民发送该信息的外国人的权利。在线网络.
实际上,在任何时候,美国政府都可以决定切断外国人在伊朗等国家的交流渠道,而不会侵犯美国公民的《第一修正案》权利或伊朗公民的任何权利.
就第一修正案而言,扩展到发生的活动 外 在美国边境地区,这主要归结为外国政府是否要为其本国公民和在美国境外从事活动的美国公民执行美国第一修正案权利。实际上,外国政府没有义务根据美国《第一修正案》权利保护欧洲盟国公民,也没有义务为美国公民提供保护。.
此外,当美国公民在另一个国家/地区托管的网站上进行演讲或表达时,他或她可能会受到该国家/地区法律的法律影响。尽管如此,仍应由美国法院确定是否协助外国进行那些在该国不受言论自由保护但受到美国法律保护的活动。尽管可能会禁止该美国公民进入该国,但根据活动的性质,美国可能会或可能不会选择进行必要的合规性。.
尽管互联网无疑使解释言论自由法律更加困难,但仍有某些确定性适用。外国公民仅在有限的程度上受到美国《第一修正案》权利的保护,并且仅在美国境内从事活动时受到保护。尽管在美国和许多欧洲盟国之间确实存在一定程度的对等关系,但美国公民也仅受美国境内的言论自由法保护。尽管如此,美国边界仍然存在,无论它们在在线空间中的柔软程度如何.
讽刺与模仿
如果2016年总统大选明确表明一件事,那就是互联网居民在区分真实新闻与虚假新闻方面存在一些困难。虽然模仿和讽刺并非完全是“假新闻”,因为它们是故意制造的旨在误导和煽动麻烦的完整作品,但这使久负盛名的讽刺行为重新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讽刺是一种受保护的言论自由形式,在这个时代,这么多人似乎很容易被骗,不仅可以相信并与朋友分享,还可以采取行动?
简短的回答是,是的,讽刺和模仿在网络空间中仍然像在外面一样受到保护。话虽如此,模仿和讽刺确实具有一定的宪法试金石标准,以防止创作者在其制作和传播后面临法律后果。根据多年来法院案件设定的许多先例,制作讽刺或模仿作品的人需要关注 版权,诽谤,诽谤 和 情绪困扰.
昆斯特·休斯(Kyonzte Hughes)为《第一修正案》撰写文章,详细列出了一些相关的法院案件,这些案件有助于界定《第一修正案》中受保护的讽刺和模仿的内容。虽然讽刺的传播及其最终对阅读和回应它的个人的影响仅通过互联网得到了加强,但目前对讽刺的理解和立法方式尚无法律上的改变。.
讽刺和版权
在多个案件中都建立了法律先例,包括Campbell诉Acuff-Rose音乐有限公司,Leibovitz诉Paramount Pictures公司,Seus Enterprises诉Penguin Books美国案以及SunTrust Bank诉Houghton Mifflin Co.案。在这些情况下,问题具体归结为围绕“合理使用”的争论。由于大多数模仿和讽刺作品都需要使用图像,想法以及有时来自其他来源的文字来创建这种讽刺作品,因此在很多情况下,这种讽刺作品的功效受到质疑,其创造者也被提上法庭。在许多这样的例子中,只要实际内容中包含讽刺的内容,法院便会裁定讽刺的创作者是有利的。法院还重申,确实允许讽刺作家从其讽刺材料中获利,从而消除了对创作或讽刺与模仿的主要担忧.
讽刺和诽谤
与许多情况一样,诽谤在法庭上很难得到证明。讽刺也是如此。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例中,Hustler Magazine,Inc.等人。诉杰里·佛威尔(Jerry Falwell),年长的佛威尔(Falwell)起诉《骗子杂志》(Hustler Magazine),原因是他在讽刺性广告中将自己醉酒,性交。骗子在杂志内的多个地方指出,该广告是假的和讽刺的。此案经过了数个法院的处理,下级法院裁定,虽然诽谤,诽谤和侵犯隐私权没有争议,但Falwell确实有权为情绪困扰作出赔偿。.
但是,最高法院驳回了该裁决,指出公职人员和公众人物在不证明“出版物包含以’实际恶意’作出的虚假事实陈述”的情况下,无法从此类案件中获得损害赔偿,即在知悉就《骗子》杂志而言,该广告不符合该定义,因为在广告中使用Falwell的图像显然是讽刺的,尽管它可能造成多大伤害,但该声明不符合该定义。看过他的情绪状态或形象.
这并不是说不能以诽谤罪成功起诉某些讽刺作品。但是,这样做的举证责任一直很困难,当出版物在讽刺和模仿的范围内制作内容时,就变得更加困难,而当该人物出名时,这一点就变得更加困难。.
情绪困扰
Hustler Magazine,Inc.等。诉杰里·法威尔(Jerry Falwell)案揭露,那些特别讨厌讽刺作品的人可能确实感到有必要对情绪困扰提起诉讼。但是,最高法院在此案中的裁决相当明确,至少在涉及公职人员或名人方面。但是,如果私人公民最终成为模仿对象,则可能会从法律上获得一些救济。.
技术和行销法网志提到了一个这样的例子,即S.E. v。Chmerkovskiy案,其中患有唐氏综合症的肥胖者成为了一种特别具有讽刺意味和令人尴尬的网络模因的主题。模因本身通常被认为是讽刺或模仿。在这种情况下,“ S.E。”起诉了三方:摄影师,CBS和CBS新闻,后者在网站上发布了模因图片。诉讼指控这三人都挪用公款和情绪困扰。摄影师和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在庭外达成和解,而“与星共舞”享誉盛名的第三方瓦伦丁·切莫科夫斯基(Valentin Chmerkovskiy)利用侵犯隐私“虚假光”的理论成功起诉.
当然,这其中的大部分明显提醒人们,名人确实在言论自由方面确实存在现实的限制,其中有些限制已写入法律。但是,即使是名人,也可以在言论自由保护中找到一些慰藉,尽管当涉及讽刺时他们可能找不到.
由CC BY 2.0许可的Newton grafitti的“ FREE SPEECH”
由CCika 2.0许可的MikaJC的“ Walled Garden”
Sean MacEntee的“社交媒体”在CC BY 2.0下获得许可
由CC BY 2.0许可的Anna J的“淫秽”
由CC BY 2.0许可的uk bd24的“记者”
由CC BY 2.0许可的justyea的“停止入侵隐私”